中國的“全國法制宣傳日”是每年的12月4日,同時也是國家憲法日,國家通過多種形式開展憲法宣傳教育活動。
2001年4月26日,中共中央、國務院轉發的《中央宣傳部、司法部關于在公民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四個五年規劃》確定:“將我國現行憲法實施日即12月4日,作為每年一次的全國法制宣傳日?!?nbsp;
全國法制宣傳日標志
●確立全國法制宣傳日的目的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60年前,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部憲法,這部被稱為“五四憲法”的法案為年輕的共和國奠定了法制基礎。1982年12月4日,五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通過了現行的憲法。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對現行憲法的五次修改,使我國憲法在保持穩定性和權威性的基礎上緊跟時代前進步伐,不斷與時俱進。
此外,設立“國家憲法日”,是一個重要的儀式,傳遞的是“依憲治國”、“依憲執政”的理念。不僅是增加一個紀念日,更要使這一天成為全民的憲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舉國上下尊重憲法、憲法至上、用憲法維護人民權益的社會氛圍;也是讓憲法思維內化于所有國家公職人員心中。權力屬于人民,權力服從憲法。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和糾正。
●確立全國法制宣傳日的意義
??1、確立“12.4”全國法制宣傳日,有利于進一步增強公民的憲法觀念,樹立憲法權威。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它規定了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是國家統一、民族團結、社會穩定的基礎,是公民權利的根本法律保障,是依法治國的基本依據,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在全體公民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首要的任務,就是要進行憲法知識的宣傳教育,使廣大公民了解憲法、掌握憲法,增強憲法觀念,樹立憲法權威。因此,將現行憲法的實施日作為全國法制宣傳日,充分體現了憲法在我國政治、經濟、社會生活中的重要地位,體現了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基本任務。
??2、確立“12.4”全國法制宣傳日,有助于營造全社會濃厚的法制氛圍,讓“12.4” 全國法制宣傳日成為全體公民熟悉法律、認知法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節日,成為展示我國法制建設成就的節日,成為樹立我國良好法治形象的節日,使現代法治的理念深入人心,為實踐依法治國方略打下牢固的社會思想基礎。
??3、確立“12.4”全國法制宣傳日,是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方式的一種創新。通過這一形式來引起廣大公民對社會法律環境的關注,提高公民履行法定義務、維護合法權益的自覺性和能力,增強參與社會管理和監督的責任感,從而適應現代法治社會的要求和法制宣傳教育工作長期發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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